具结保证书

时间:2023-04-05 09:22:06
【热门】具结保证书3篇

【热门】具结保证书3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保证书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有效的保证书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不能因此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什么样的保证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具结保证书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具结保证书 篇1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本单位(个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证书号_______甬国用[________]字第号的房地产,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改制□手续,因原因,特对下列事项作具结保证,并愿承担交易过程中或今后涉此次交易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1、对所涉交易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人个)无法提供的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签章材料,我愿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参加交易的房、地产权源清楚,无债权债务纠纷和遗留问题;

3、地面无合法建筑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情况属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结单位(个人)盖章:

委托人代理人(签名):

具结保证书 篇2

吉安县国土资源局:

我本人程友林坐落在凤凰镇仓下村委会程家村,xx年8月27日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证的宗地共有3本,第一本面积为43.9平方米四至东距程松林住房,南距程新坤住房,西与程恭林住房共用前后厅,北空地;第二本面积为93.17平方米四至东水塘,南紧邻本户围院,西与程恭林共墙,北距程松林住房;第三本面积为43.70平方米四至东塘,南恭林友林共同围院、西程恭林住房,北距程松林住房。土地用途为建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并于xx年8月27日贵局已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5-10-3、5-10-4、5-10-5编号。由于本人因已遗失土地使用证,请贵局予以补发,该3本土地目前未进行转让、抵押等交易行为。

上述反映的情况与我本人提交的其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及内容是真实的,如有虚假,贵局可予以注销已补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虚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概由我本人承担。

  具结保证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结保证书 篇3

我保证:

1﹑无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

2﹑不从事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

3﹑严格按照当班使用量领取民爆炸物品。每次爆破作业结束后,做到及时进行检查,将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及时归库,做到不丢失﹑补遗漏。

我愿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发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将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保证人:XX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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